汝环字

汝环字〔2017〕35号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7-03-27 17:28:59 | 浏览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支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动全市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力服务市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制约重大项目环评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开辟和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以实际行动助推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适时跟踪、协调解决”的方式,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优化审批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慢、环评执行率低的问题,确保重大项目环评进展顺利。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台账管理机制

  局重大项目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名单,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出未完成环评批复的重大项目,逐个建立项目环评推进工作台帐,将项目责任人、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作为台账的主要内容,一个项目一份档案,定期完善更新。

(二)建立“环保首席服务专员”制度

局重大项目办为每个市重大项目派驻一名“环保首席服务专员”。积极推行跟踪服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建立上门服务机制,由坐堂式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化。

项目环保首席服务专员要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方便项目建设单位随时咨询环评有关事宜。要对每一个重大项目送发环评审批程序告知函,将办理环评程序、报送材料、相关要求等事宜提前告知建设单位,避免在办理环评时走弯路需加强项目环评全过程服务,对重大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并于每月30日将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到我局重大项目办,以便于环评管理部门能够随时了解项目环评进度,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对项目单位不确定、无业主或环评进展不力的,主动与局重大项目办沟通,通报情况,通过联审联批等形式,进一步督促项目开展环评。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同志分包所有项目负总责,督促指导科室同志切实做好项目对接服务。

(三)建立快速审批机制

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对符合审批或办理条件的重大项目随到随办,按时办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重大项目办定期对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通报项目环评进度,对已完成审批的进行消号。对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主动与省环保厅及国家环保部所属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推进审批进程。

五)建立总量保障机制

按照环境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原则,总量指标优先用于重大项目,特别是列入省联审联批的重大项目。

  六)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行为

“督”、“ 查”、“ 纠”并举,对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持边督促、边查处、边整改纠正。对多次督促仍不依法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工作,是环保部门服务重大项目的又一个新起点全局干部职工应以此为契机,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护航。

(二)严格考核,跟踪问效。

重大项目办会同相关科室依据《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服务重大项目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环保首席服务专员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我局干部业绩考评、晋升挂钩,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体系。重大项目办每月对环保首席服务专员服务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涌现出的先进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佳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纪律,强化问责。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组织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热情的态度、扎实的业务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为全市重大项目环评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服务不优,态度不好,效率不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的违法违纪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017年3月27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