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汝环字〔2017〕103号 签发人:陈万幸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报告
省环保厅:
接到《关于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7〕53号)文件之后,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利用2017年国家和河南省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数据和汝州市环境统计数据,结合汝州实际,对全市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统计并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经过严格筛查,最终确定5家企业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其中炼焦企业3家;镍冶炼企业1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1家(名单附后)。
我局将以此名单为基础,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控,及时更新。
特此报告。
附件:汝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doc
2017年7月30日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30日印 |